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169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资料图)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应光捷先生(简历附
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
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应光捷先生,委员罗华列先生、顾国强先生(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江峰先生(独立董事),委员顾国强先生(独立董事)、应光捷先生。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艳春先生(独立董事),委员江峰先生(独立董事)、邓国胤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顾国强先生(独立董事),委员赵艳春先生(独立董事)、罗达益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应光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
任王云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邓国胤先生、李铁先生、王云
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黎峻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董事会秘书王云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
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
姓名:王云
办公电话:0769-86922600
传真:0769-86922660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崇横路 13 号
电子邮箱:irm @first-panel.com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聘任石雅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
书工作,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资产处置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解除工业项目投资约定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17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现任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立
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光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光盈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长等。
应光捷先生及其配偶罗雪琴女士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立马科技有限公司
生之外甥。除此之外,应光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士学位,中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客户经理,萍乡市汇丰投
资有限公司融资部经理,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经理、合规审查
处专业总监,萍乡市汇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萍乡创新智慧城市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萍乡市汇隆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
董事。
邓国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历,工学学士学位,经济师、助理工程师。历任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
副主任、投资发展部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广西萍桂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方大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西宜春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管
理中心副总经理、盖板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现任上海欣萍贸易有限公司董
事、江西海倍瑞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监事、星星科技(莆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钜鑫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江西钜宇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益弘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宇弘贵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
司副总经理。
李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安费诺精密连接器(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帝光国际
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
会秘书,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深圳新财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黎峻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曾任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监事,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王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已于 2012 年 1 月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会计学专业。曾任职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证券管理部、深圳市彩虹精细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京格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现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石雅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已于 2013 年 12 月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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