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3—41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延期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3
—34 号),原定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因
增加临时提案,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3 年 5 月 5 日(星期
五)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
一、原定股东大会相关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原因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董事局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
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截至目前,
刘江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3,752,9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2%,其
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078,36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8.06%),提请公司董事局将上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公司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刘江东先生的身份符合上述规定,
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局同意延期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并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延期后的股东大会相关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5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5 月
除会议召开日期和增加审议的上述临时提案外,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式、联系方式等其他事项
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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